问:2019年我司按6%缴纳生活服务增值税,对应成本费用在2019年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A。2020年我司享受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免税政策,若2019年取得的进项发票A在2020年进行了抵扣,是否需要做进项转出?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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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9年我司按6%缴纳生活服务增值税,对应成本费用在2019年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A。2020年我司享受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免税政策,若2019年取得的进项发票A在2020年进行了抵扣,是否需要做进项转出?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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