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规定:“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horsesring.com/wenda/4618.html

Like (0)
Previous 2023年2月7日 12:22:52
Next 2023年2月7日 12:24:17

相关推荐

  • 网上报税如何实名认证(网上报税的实名认证流程)

    网上报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网络报税系统,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在线填写纳税申报表,完成税款申报缴纳的过程。网上报税实名认证是指在网上报税前,纳税人需要先完成实名认证,以确保纳税人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本文将介绍网上报税实名认证的方法,包括纳税人身份认证、税务机关网站认证、税务机关网站登录认证、税务机关网站缴税认证等。 网上报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网络报税系统,登录税务机关网…

    财税问答 2023年2月26日
    25500
  • 打印对账单日期怎么输(如何输入对账单日期)

    账单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正确的输入账单日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介绍账单日期的输入方法,以及如何正确输入账单日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账单。 账单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它可以帮助企业记录财务信息,支持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账单日期是账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企业记录账单的创建时间,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账单。因此,正确…

    财税问答 2023年2月24日
    28200
  • 用友T3什么数据都没了怎么办

    用友T3是一款功能强大的财务软件,但当它的数据丢失时,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将介绍如何恢复用友T3的数据,以及如何预防数据丢失,帮助用户安全地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 1、什么是用友T3? 用友T3是一款专业的财务软件,它拥有强大的财务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报表分析,以及各种财务数据的管理。 2、用友T3数据丢失了怎么办? 当用友T3的数据丢…

    财税问答 2023年4月12日
    26800
  • 2018年8月河北地税如何申报(河北地税申报方法)

    2018年8月,河北地税的申报要求发生了变化,河北地税税务机关发布了新的税收申报政策,改变了企业申报税收的方式,提高了税收申报的效率,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本文将为您介绍河北地税2018年8月申报的相关政策,并详细介绍申报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企业应该如何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2018年8月,河北地税的申报要求发生了变化,河北地税税务机关发布了新的税收申报政策,改变…

    财税问答 2023年2月24日
    24500
  • 用友怎么修改帐套主管的权限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帐套主管的权限也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么,用友怎么修改帐套主管的权限呢?本文将为您介绍用友修改帐套主管权限的具体步骤。 一、用友修改帐套主管权限的前提条件 在修改帐套主管权限之前,首先要确保您有足够的权限,只有拥有足够的权限,才能修改帐套主管的权限。 二、用友修改帐套主管权限的具体步骤 1. 打开用友软件,点击…

    财税问答 2023年9月13日
    259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510061346@qq.com

工作时间:5+2,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