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规定:“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horsesring.com/wenda/4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