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中自然人合伙人份额转让或者退伙,需要缴纳个税和印花税吗?
答:1、合伙企业中自然人合伙人份额转让,应就新合伙人取得原合伙人的份额,所支付的溢价部分,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人退伙,应就归属到该合伙人当年度未缴纳经营所得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3、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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