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销单位销售二手车如何交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会重复交税吗?销售受托代理销售的二手车如何开票?
答: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其中小规模纳税人,2022.4.1~2022.12.31,免征增值税。2020.3.1~2022.3.31,2023.1.1~2023.12.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如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如何理解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包括两种行为:
一种是收购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
另一种是虽不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但受托代销二手车时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属于代销:
(1)受托方(二手车经销商)不向委托方(二手车所有人)预付货款;
(2)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3)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业务一个行为开具两种发票,只交一次税款,不会重复交税。
假设二手车经销企业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不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并且同时具备上述代购代销条件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对二手车经销单位不征收销售车辆的增值税(对委托方征收,见问答六、七),但对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需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horsesring.com/wenda/2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