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增加了一行标注,说我没有足额缴纳2021年度汇算补税,这是怎么回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二)办理补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出现这种标注,是因为您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个税汇算应补税款。建议您尽快通过手机个税APP等渠道补缴税款。在您足额补缴税款后,标注会即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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