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专业物流企业,占地9000 平方米,自有仓储设施主要用于储存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其中,仓房占地6500平方米,道路、装卸搬运区域占地 1500 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用地1000平方米。我公司可以享受优惠的面积有多少?
答:根据 5 号公告,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你公司仓房 6500 平方米用地,以及道路、装卸搬运区域1500平方米用地,属于政策规定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办公、生活区用地 1000 平方米,不属于政策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horsesring.com/qt/41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