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种差额征税的相关政策及计算、开票办法

23种差额征税的相关政策及计算、开票办法

一、金融商品转让

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对下游的抵扣完全没有影响,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融资租赁

1.融资租赁差额征税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融资租赁对于下游企业而言是新设备启用,因此总价款中应包含设备本金。

2.发票及对下游影响(以一般纳税人为例,下同)融资租赁企业应在正常开票系统中向下游企业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下游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全部进项,包括本金和利息,尤其是利息进项在这里可以抵扣,因为融资租赁业务不属于提供贷款服务。这一点完全不同于企业从银行和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进项不得扣除。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差额征税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由于是将企业已有的设备进行操作,因此总价款中不包含设备本金。

2、发票及对下游影响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也是在正常开票系统中向下游企业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贷款服务范畴,不得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航空运输业

1、差额征税规定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这两种费用均属于代收性质,因此不包含在销售额内部。不应该作为收入处理。因此严格来讲,航空运输企业不是差额征税。

2、开票及对下游影响航空运输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1、差额征税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客运场站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6%。

2、开票及对下游影响政策未作要求。需要注意,小规模企业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不涉及差额征税。

六、旅游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及对下游影响旅游公司开票方法有三种:

(1)可直接全额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进项;

(2)自己收入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收费用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

(3)选择上述办法(差额征税)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如果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4)按照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只能就票面列出的差额增值税抵扣进项。关于旅游公司能否按照差额开票,各地税务机关存在争议。

七、经纪代理服务

1、差额征税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实务中的两种情况如果经纪代理业务中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给客户,经纪代理公司无需确认收入,无需自行就代收部分开具发票,只需要将政府票据转交即可。如果政府将票据开给经纪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必须确认全部收入,同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经纪代理公司开票方法有三种:

(1)可直接全额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进项;

(2)自己收入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收费用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

(3)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八、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人力资源外包均可享受差额征税政策。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以一般纳税人为例,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开票方式:

(1)可直接全额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进项;

(2)自己收入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额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

(3)选择上述办法(差额征税)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扣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如果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4)按照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只能就票面列出的差额增值税抵扣进项。关于这一条能否适用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各地税务机关存在争议。

九、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差额征税政策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企业可以按照5%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抵扣进项。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1、差额征税政策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关于土地价款扣除,不仅仅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款也可作为土地价款扣除。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企业可以按照9%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抵扣进项。

十一、建筑服务

1、差额征税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申报,并按此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3%)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预缴税款。

2、发票及对下游影响

(1)一般纳税人可全额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下游取得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可全额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全额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下游取得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

十二、转让不动产

1、差额征税政策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这里分为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但核心前提都是二手房的简易计税方法。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

(1)一般纳税人可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如下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可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其他个人可到二手房所在地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十三、北上广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

1.差额征税政策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其他个人可到二手房所在地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十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及成员单位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1.差额征税政策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五、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开票方式:

(1)选择简易征收,可直接全额开具5%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进项;

(2)选择简易征收,自己收入部分开具5%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额扣除部分开具5%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

(3)选择上述办法(差额征税)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如果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4)按照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只能就票面列出的差额增值税抵扣进项。关于这一条能否适用劳务派遣公司,各地税务机关存在争议。

十六、安全保护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可以比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是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同劳务派遣服务)

十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1.差额征税政策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政策未作规定

十八、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自来水水费

1、差额征税政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

(1)一般纳税人可开具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下游取得专票抵扣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3%普票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九、教辅单位为境外单位提供境内考试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十、签证代理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十一、代理进口服务

1、差额征税政策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十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外代理服务收入

1、差额征税政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是指根据《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认可办法》取得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质认可证书”,接受中国航空运输企业或通航中国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委托,依照双方签订的委托销售代理合同提供代理服务的企业。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政策未作规定。

二十三、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内代理服务收入

1.差额征税政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款项,以代理企业间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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