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布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附加税期限为一年,即从次年1月1日起次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应缴纳城市附加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提醒,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缴纳城市附加税,以免造成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布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附加税期限为一年,即从次年1月1日起次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应缴纳城市附加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提醒,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缴纳城市附加税,以免造成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一、城市附加税期限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布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附加税期限为一年,即从次年1月1日起次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应缴纳城市附加税。
二、及时缴纳城市附加税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提醒,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缴纳城市附加税,以免造成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三、缴纳城市附加税的方式
缴纳城市附加税可以通过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进行缴纳,也可以通过网上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选择。
四、城市附加税税率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市附加税税率为3%,具体税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城市附加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市附加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征收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布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附加税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附加税期限为一年,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缴纳城市附加税,以免造成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此外,城市附加税的税率为3%,征收范围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征收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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