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经济政策的重要支撑。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首先,《条例》明确了税收的收税对象。《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按营业活动计算税收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收税对象。其次,《条例》明确了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根据《条例》,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营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及其他营业活动等,其征收方式有预征税、后征税和减免税等。
此外,《条例》还对营业税的征收程序和纳税义务进行了规定。《条例》规定,纳税人受理营业税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内容,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将纳税义务落实到位,确保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得到落实。
后,《条例》还对营业税的减免政策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可以减免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减免部分或全部营业税。同时,《条例》还要求,纳税人应当充分利用减免政策,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以上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总之,《条例》对营业税政策的调整将有利于税收实施的规范,有助于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为企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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